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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商标侵权,千万不要轻易妥协,这么做可大大降低损失

发布时间:2022-01-05 16:19 浏览: 来源:[远道IP]
有人收到商标侵权的起诉书,立马就慌了,吓得赶紧了事儿,做出了很多妥协。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要首先分析分析,咱别太着急,即便是被起诉侵权了,也有很多不侵权、不赔偿或者少赔偿的肯定理由来反驳对方。只要咱们沉着应对,据理力争,一般都能减轻侵权责任的。



但是有一点要提醒大家,如果你发现对方属于恶意起诉或者是虚假诉讼,就更要积极抗辩,不单不需要向对方赔偿,还可以让对方承担咱们的律师费、差旅费等损失,甚至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起诉对方侵权。

今天主要说下小商户遇到商标侵权,如果小商户面对商标侵权该怎么办?一般来说,这种行为不仅仅是针对一家的行为,应该是厂家大规模在该地区的一次打假行为,所以对方所提交的证据不用去质疑。首先一定要积极应诉,不要逃避,然后收集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据,进行抗辩如果时间很长,找不到任何进货转账的凭证,那么,仔细查看起诉书中厂家检验报告中的时间是否具起诉日期超过三年。

民法典规定,商标侵权案件追诉期是三年,一般这种大规模厂家打假行为会拖很长时间,如果超过三年,可以要求法院驳回厂家诉讼请求,前提是你只有这一次侵权行为,最后实在没有任何有力证据,对自己有支持的情况下,去和厂家谈判,厂家是趋利的,他的目的不是需要你赔多少钱,而是希望你能为他赚多少钱。进行合作磋商,减少赔偿金额。商标很简单,显著性是关键。

一般情况下,商标侵权被起诉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。

第一,查看原告主体是否适格。根据商标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呢,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

第二,裁判诉讼时效是否过期,如果发现超过此诉讼时效,那么可以提出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。

第三,可以提出不相同也不相似抗辩。根据商标法第57条规定,如果使用与注册商标不同,或者不类似的商标的,不属于侵权。如果那么被起诉的话呢,可以以此为理由进行抗辩。

第四,查看是否在先使用。根据商标法第59条的规定,如果能证明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涉案商标的,那么可以通过在先使用来进行抗辩。

第五,通用名抗辩,如果某商标是商品的通用名称,不具有显著性,即使经过注册,仍然可以考虑用通用名称来进行抗辩。

第六,通过未使用抗辩策略。如果发现商标权利人三年以上没有使用案涉的商标,那么可以提出未使用抗辩,避免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七,合法来源抗辩。根据商标法第64条二款规定,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,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。不承担赔偿责任。